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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开区(头屯河区)分局接到线索,辖区一酒店内入住的多名男子涉嫌洗钱犯罪。经该分局反诈中心民警调查分析,这些入住人员确有洗钱犯罪行为,于是在次日凌晨将13人抓获,现场扣押手机18部,收缴银行卡15张,涉案金额近2000万元。
经讯问,该团伙首要分子许某交代,他从去年6月开始在老家从事洗钱犯罪,其间拉拢多人开设银行账户为其洗钱提供便利。
今年7月,许某向团伙内12人承诺,只要和他一起来新疆办卡并帮助洗钱,每人每天可得1000元好处费,于是,这12人分别前往乌鲁木齐市、博乐市、乌苏市等多地开设银行账户。
目前,1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来源:新疆检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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